一、项目编号:SD
二、项目名称:煤磨排放口安装颗粒物在线自动监测系统项目
项目性质:货物类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为煤磨排放口安装颗粒物在线自动监测系统项目
1.该系统能够监测颗粒物、温度、压力、流速、湿度等参数,同时配套安装
包含环保验收要求的数采仪、UPS电源(待机2小时)、视频门禁系统等配套设施,
监测站房及采样平台监测设备要求为防爆型。需满足《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
低排放的意见》《水泥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及上级环保部门相关要
求。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联网至市级监管平台,验收按照75、76规范进行(试运行、调试、比对检
测、备案等)。如监管部门要求联网到6.1平台,中标单位负责联网,报价内包
含联网费用,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25万元。
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60天内供货安装完毕,具体时间按甲方通知。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
商(或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
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
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够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2.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
2.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
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供应商须
提供声明);
2.4.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4.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2.4.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2.5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6供应商五年内不得出现环保罚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磋商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五、时间:2025年9月 13 日至2025年9月 19 日(磋商文件的提供期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
二、项目名称:煤磨排放口安装颗粒物在线自动监测系统项目
项目性质:货物类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为煤磨排放口安装颗粒物在线自动监测系统项目
1.该系统能够监测颗粒物、温度、压力、流速、湿度等参数,同时配套安装
包含环保验收要求的数采仪、UPS电源(待机2小时)、视频门禁系统等配套设施,
监测站房及采样平台监测设备要求为防爆型。需满足《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
低排放的意见》《水泥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及上级环保部门相关要
求。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联网至市级监管平台,验收按照75、76规范进行(试运行、调试、比对检
测、备案等)。如监管部门要求联网到6.1平台,中标单位负责联网,报价内包
含联网费用,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25万元。
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60天内供货安装完毕,具体时间按甲方通知。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
商(或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
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
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够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2.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
2.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
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供应商须
提供声明);
2.4.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4.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2.4.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2.5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6供应商五年内不得出现环保罚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磋商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五、时间:2025年9月 13 日至2025年9月 19 日(磋商文件的提供期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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