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丰都县高铁新区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中部分项目EPC己由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由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参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工期要求、质量要求
2.1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重庆市丰都县名山街道新堤村,枢纽工程占地面积36764.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6437.71平方米,包含:场坪工程、主体结构构筑物、站前广场、地下车库、2#楼、3-1#商业楼、5#商业楼、6#商业楼、2#公交枢纽、弱电智能化、电梯安装工程、智慧工地等。道路工程为站西路ZXK0+200-ZXK0+260、新区大道XQK0+000-XQK0+360、站前大道 ZQK0+250-ZQK0+785.408、连接道 LK0+000-LK0+222 .682,道路总长度为1.178km。
2.2本项目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件招标为桥梁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下部结构的基础工程、桥台、桥墩工程以及上部结构、措施项目等。
2.3工期要求
按照甲方及业主要求工期。
3.质量要求
3.1工程质量标准:(依据业主合同文件质量要求)。
3.2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依据业主合同文件质量要求)。
3.3.工程质量保修期:(依据业主合同文件质量要求及规范要求)。
3.4.缺陷责任期:(依据业主合同文件质量要求及规范要求)。
3.5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满足使用要求。
3.6开通验收满足设计要求。
3.7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遏制质量问题。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注册认证并获得中铁七局集团劳务企业准入证且未被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及《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的企业。
4.2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1须具备劳务分包不分等级资质(以资质承揽要求为准,禁止违法分包),近三年具有同类施工合同额1700万元或类似的桥梁工程业绩(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1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代理人须具备本单位社保,并附在授权委托书后。
4.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施工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的业绩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4.2.3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书。
4.2.4投标人拟派项安全员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安全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书,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4.3本次招标:R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4投标人有足够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保障有效地履行合同,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未在停标处罚期内;无行政监管部门取消资质或停业整顿等通知或通报,未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无经济合同诉讼等情况,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4.4(其他要求如有)
5.信誉要求
5.1 投标人需出具17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按招标金额10%)。
5.2投标人投标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高风险企业,对失信被执行人高风险企业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废标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9月10日-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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