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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G201917号地块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12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G[2019]17号地块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招标人为兴山县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选址位于兴山县高铁站北侧,北临香溪河,南至站前路,交通便捷,景观资源丰富。规划总用地面积约97228.8㎡,总建筑面积约162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0000㎡,地下建筑面积约22000㎡。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酒店、办公、商务配套、文化中心、公共配套、住宅、商业街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

2.2建设地点:兴山县古夫镇;

2.3招标控制价:16200000.00元;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建可研、专题要件(规划调整论证、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立项阶段)等)、概念方案、规划方案设计、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扩初及工程概算编制)、所有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及设备等招标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配合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并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联系单变更方案参考意见、及时出具设计联系单、竣工验收、完成备案后续服务等各项内容。其中:

①勘察工作:负责项目场地的地质勘察(初勘、详勘、地形图测绘)等工作,准确查明场地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为后续设计和施工提供详细、可靠的勘察资料,编制符合规范要求的勘察报告。

②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概念方案、规划方案设计(总平面图、总鸟瞰图、环境布置图、交通分析图和交通评价、单体建筑平、立、剖及透视效果图、投资估算等);项目初步设计(包括扩初、工程概算等);项目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安装、装配式、给排水、暖通、通风、变配电、自备电、电气、节能、环保、消防、人防、安防、电气、强弱电、智能化、充电桩(助动车)、二次装修、幕墙及深化设计、室外道路景观绿化、标志标识、照明、泛光、绿色建筑(光伏等)及建筑节能设计、节能评估报告、海绵城市、日照分析、交通分析、抗震支架、防雷设备等、基坑支护专项设计(如有)等红线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内容(不包括供电、燃气专业部门的专业设计),设计成果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法规、技术规范要求。

2.5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内提交审查通过的勘察报告、获得批复的规划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取得图审合格证的施工图文件,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6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成果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初步设计成果文件须通过发改部门审批;施工图须通过施工图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勘察、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清晰的表达勘察、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业务含建筑专业,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上传监管平台备案截图信息彩色扫描件)

②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④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岩土工程)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牵头人)拟派本项目设计专业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上传相关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成员方)拟派本项目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上传相关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5拟派本项目的设计专业负责人、勘察专业负责人均须在投标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三个月及以上,上传2025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在职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6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为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设计资质且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③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⑤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⑥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文件中上传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彩色扫描件须清晰可见(若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的,须提供延期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9月12日至2025年10月10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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