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雄安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平山县“分布式光伏+电取暖”项目设备拆除施工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10 月01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 02 月28 日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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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信息服务费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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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分布式光伏+电取暖”项目设备拆除施工 |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负责发包人指定场站内所有光伏设备的拆除、包装、装卸、运输至指定地点等工作内容,容量约35MW,其中组件+支架容量约20.6MW,支架容量约14MW。负责拆除过程中所需的人工、设备、工具、材料(如包装材料等)。负责拆除现场的清理工作,确保拆除现场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整洁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清理残留的组件碎片、螺栓、支架部件等设备设施,并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妥善处理。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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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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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分布式光伏+电取暖”项目设备拆除施工 |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管理,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应具有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2 个光伏项目施工的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提供社保证明文件; (6)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并提供社保证明文件;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9 月12 日至2025 年9 月19 日23 时59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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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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