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DCSD-XJ-02-2 项目名称: 2025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项目、2025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5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项目、2025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项目(三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一批医疗设备(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历天完成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市场监管###****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若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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