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需求:
1.标的内容:
|
商铺招商目录 |
|||||||
|
标段 |
商铺编号 |
业态 |
位置 |
面积(㎡) |
经营年限 |
租金增幅 |
补充说明 |
|
1 |
C21 |
自报业态(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商品预售或付费会员卡销售) |
航站楼夹层候机厅 |
55.98 |
3+2 |
租金费用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保底递增3%,当旅客吞吐量增幅超过10%时,租金增幅=上一个自然年旅客吞吐量同比增幅*30% |
该商铺可外拓约20平米,租金费用以最终成交单价据实结算。(具体面积以实际确认为准) |
|
2 |
A22 |
航站楼1楼远机位候机厅 |
37.75 |
含仓库约5.5平方米 |
|||
|
3 |
A31 |
航站楼1楼值机大厅 |
18.02 |
||||
|
商铺条件:均无给排水、排烟功能。 |
2.服务期限:3年。协议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协议期限可延期2年,费用标准另行协商。具体详见招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3.服务地点: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惠州机场。
三、响应人资格: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所报业态内容。
2.响应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不良记录及违法行为记录声明函,包括并不限于: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未发生重大的经济纠纷、刑事诉讼案件,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无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失信企业、非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经营异常名录企业等,被纳入不予合作单位名单,响应人在与招商人在以往的合作中不存在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包括单方面终止协议、恶性欠租等不良履约现象的。(出具声明函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存在以上情况的响应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企业法人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商项目同一标段响应。(响应人出具声明函)
4.若响应人报价响应业态为餐饮,须提供与响应业态一致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
5.响应人拟用于本项目的品牌,如非自有品牌,须提供品牌授权书。如为自有品牌,需要提供品牌商标注册证。
四、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9月25日14:00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