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5年市局保安服务
预算金额:421.200000万元(采购包1:168.480000万元;采购包2:252.72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421.2万元,共分为两个标段,其中标段一168.48万元,标段二252.7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对应标段限价的为无效标)
采购需求:
提供2025年市局保安服务,共分为两个标段,其中标段一:太仓市公安局大楼保安服务;标段二:太仓市警务中心保安服务,详细需求见第四章 招标书。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
1、两个标段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保安服务公司需在苏州市备案);
2、人员要求:
标段一:保安人员21名、车辆管理5名,计26名。标段二:保安人员34名、车辆管理5名,计39名。两个标段所有拟投入人员均具有保安员证,且车辆管理人员均须机动车驾驶证C1照及以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10-13 09: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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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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