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港鑫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食堂运营管理项目。受云南港鑫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本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港鑫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食堂运营管理项目。
2.2服务地点:
(1)云南港鑫实业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二环西路609号;
(2)昆明港鑫商贸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三环与景泰街交叉路口港鑫汽车园内;(3)大理港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创新工业园区巍山路东段南侧(大理港鑫汽车园区)。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服务范围:对云南港鑫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食堂提供(1)运营管理工作;(2)配合采购人办理食堂所需相关证照,不定期对食堂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服务规范培训;(3)档案、台账管理;(4)安全管理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5服务期限:2年,起始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6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现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做到“五常6T”,满足采购人要求。
2.7本项目仅设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注: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若为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3信誉要求: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行为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参与本项目谈判的各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谈判小组评审。
3.4人员要求:
供应商须拟派至少1人作为日常协调管理人员,云南港鑫实业有限公司(小屯)工作人员至少2名(含厨师)、昆明港鑫商贸有限公司(东三环)工作人员至少3名(含厨师)、大理港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至少2名(含厨师),各服务地点的工作人员须常驻现场。
3.5其他要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需于2025年09月09日10时00分至2025年09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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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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