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南移动2025年自有机房视频监控终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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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移动2025年自有机房视频监控终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12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招标内容:

1.1.1项目名称:河南移动2025年自有机房视频监控终端采购项目;

1.1.2招标内容:采购人脸抓拍机3952个、普通枪机2906个、预置位球机3616个,共计10474个。投标人负责提供相应配置的设备、配套耗材及安装调测服务。具体需求及预估数量详见下表:

地市

安阳

鹤壁

济源

焦作

开封

洛阳

漯河

南阳

平顶山

濮阳

三门峡

商丘

新乡

信阳

许昌

郑州

周口

驻马店

合计

人脸抓拍机

31

31

40

151

107

374

121

392

413

184

70

235

191

482

142

561

214

213

3952

普通枪机

5

29

0

113

182

133

4

170

128

120

78

45

121

100

100

1470

51

57

2906

预置位球机

89

73

22

316

224

229

53

268

273

64

63

108

203

166

188

1033

169

75

3616

总计(个)

125

133

62

580

513

736

178

830

814

368

211

388

515

748

430

3064

434

345

10474

1.1.3项目规模:项目预算金额966.08万元,税率13%。

1.1.4交货地点:河南省。

1.1.5交货期:自招标人订单下发之日起20日内将货物送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1.6采购满足期:至2026年12月31日。

1.1.7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格要求。

1.2  标段及份额划分:不划分标段,选取3家中标人,份额按数量进行分配,中标区域及份额划分详见下表:

中标人

区域地市

人脸抓拍机

预估数量(个)

普通枪机

预估数量(个)

预置位球机

预估数量(个)

预估数量小计(个)

区域预估数量小计(个)

预估数量份额占比

第一中标人

郑州

561

1470

1033

3064

5408

51.63%

洛阳

374

133

229

736

济源

40

0

22

62

三门峡

70

78

63

211

开封

107

182

224

513

商丘

235

45

108

388

周口

214

51

169

434

第二中标人

南阳

392

170

268

830

3345

31.94%

平顶山

413

128

273

814

信阳

482

100

166

748

许昌

142

100

188

430

驻马店

213

57

75

345

漯河

121

4

53

178

第三中标人

焦作

151

113

316

580

1721

16.43%

新乡

191

121

203

515

安阳

31

5

89

125

濮阳

184

120

64

368

鹤壁

31

29

73

133

合计

3952

2906

3616

10474

10474

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折扣系数9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段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标1

包1

视屏监控系统

许可

10474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2 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或承诺)。

2.3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1)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5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和专职安全员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人处登记,且承诺无在建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在投标人处登记,且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6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的视频监控类合同不少于1个,累计合同业绩不少于800万元。

(1)所提供的业绩合同如为一次性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或采购清单(须包含摄像机产品)、签章页、金额页等相关内容),同时须提供合同对应的一张履行发票证明材料(须提供发票网上查验截图,无需提供发票扫描件),金额认定以合同中摄像机产品累计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所提供的业绩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或采购清单(须包含摄像机产品)、签章页、金额页等相关内容),同时须提供框架合同对应的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或结算凭证,及每个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或结算凭证下的至少一张履行发票证明材料(须提供发票网上查验截图,无需提供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金额以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或结算凭证中的摄像机产品累计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或结算凭证签章日期为准。

(3)上述履行发票的开具日期须在对应合同生效之后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且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官网的查验,否则不予认定,以评标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4)上述材料不满足要求、不全不清晰、签订日期未明确、合同中无法认定标的内容的,则对应业绩不予认定。

2.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的供应商否决其投标,以评标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否决其投标,以评标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9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4)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且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同时参与投标,本次投标资格均无效),产品的销售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均需加盖制造商公章。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2日21时00分至2025年09月17日2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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