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陵县信陵路与新吾路交叉口东南角棚户区改造项目(宁安新城)燃气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陵县宁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代码:2509-411423-04-01-233658,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陵县信陵路与新吾路交叉口东南角棚户区改造项目(宁安新城)燃气工程。
2.2招标编号:商工程
2.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宁陵县信陵路与新吾路交叉口东南角棚户区改造项目(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项目地点:宁陵县境内。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项目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6139923.9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13257922.77元;规费599694.52元;税金1332654.27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466399.89元;暂列金额0元;专业暂估价0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483252.45元)。
2.9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10质量要求:合格。
2.11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
采用“核查随机法”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其以上资质,且须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B1级。
3.2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应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3.2.2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3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5日上午09:00分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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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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