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户资金招标一览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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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存款期限 |
3年 |
2年 |
1年 |
6个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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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一招标资金量 |
17000 |
—— |
—— |
—— |
社保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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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二招标资金量 |
—— |
32000 |
—— |
—— |
社保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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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三招标资金量 |
—— |
—— |
34000 |
—— |
社保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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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四招标资金量 |
—— |
—— |
—— |
3000 |
代管资金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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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五招标资金量 |
—— |
—— |
5000 |
—— |
代管资金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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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7000 |
32000 |
39000 |
3000 |
(1)东阳市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总金额为91000万元;
(2)本期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可以采用大额存单方式投标;
(3)本期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投标利率应当符合国家利率政策规定。
(4) 评标办法:在《东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东阳市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综合评分指标体系(2020年修订)的通知》(东财预执【2020】2号)基础上作以下调整,一是以2024年末贷款余额为依据,上年末贷款余额前五名银行为第一档,后六名银行为第三档,其他银行为第二档;二是调整利率评分方法,根据竞标银行投标定期存款利率为评分依据,投标利率达到人民银行同期限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得基本分15分,在此基础上每下降1个BP扣0.1分,每上浮1个BP加0.05分,最高加5分。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方法,综合评分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二、投标银行资格要求:
参与财政资金招投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投标银行)须符合以下要求:
(1)在东阳市行政区域内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分行二〇二四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
(4)银行员工个人所得税在东阳市申报或代扣代缴。
(5)截止2025年8月末,如果财政资金存款余额占其一般性存款余额超过30%,则不能参加本期竞争性存放操作,待其占比下降至30%以下后再可参与。
三、银行中标比例规定:
(1)分标段(按存放期限区分标段)金额在4亿元以上时,单家银行可中标金额原则上最高占分标段金额的六分之一,分标段(按存放期限区分标段)金额在4亿元(含)以下、1亿元(含)以上时,单家银行可中标金额原则上最高占分标段金额的五分之一,分标段(按存放期限区分标段)金额在1亿元以下时,评标委员会按资金性质及具体资金量确定可中标金额,本期标四确定一家中标银行,中标金额3000万元,本期标五确定二家中标银行,中标金额分别为3000万元、2000万元;
(2)在第一条基础上,按银行贷款规模大小再按比例折算出可中标金额,贷款规模一档银行按100%折算,贷款规模二档银行按60%折算,贷款规模三档银行按30%折算,原则上最小中标金额为1000万元(每个标段最后一名中标金额可能小于1000万元,对资金量有特殊要求的在备注上详细注明);分标段金额在1亿元以下时,不按比例折算,评标委员会确定具体中标金额。
四、其他投标要求:
投标银行应严格履行《竞争性存放承诺函》中的内容,特别是对中标资金量有特殊要求的(如承诺利率仅在中标资金1000万元以上有效),应在备注中详细说明,没有相关特殊要求说明的,视同承诺利率在任何情况下有效。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投标报名: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9月22日下午14: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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