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宁波烟草企业形象宣传服务采购项目(建库);
2.招标编号:NBY;
3.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烟草公司宁波市公司及其下属县(区)分公司包括宁波烟草本级、鄞州烟草、北仑烟草、余姚烟草、慈溪烟草、奉化烟草、宁海烟草、象山烟草、镇海烟草;
4.资金来源:自筹;项目概算:招标人不承诺业务量,具体支付按实际发生的业务内容据实结算;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产品或服务内容采购清单;
5.招标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3家具有企业形象宣传服务能力的企业,主要服务内容包括①园地阵地建设服务(指文化园、纯展厅、具有会议功能的展厅、党建文化走廊等文化宣传、广告标语、标识标牌、氛围营造等形式的设计、安装布置等);②视频拍摄制作(含拍摄视频、新媒体制作等);③文体活动服务[文体活动(含赛事)的策划、编排、执行等]等企业形象宣传服务。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入围家数:3家。本项目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少于5家则重新组织招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
2.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前3年(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行为记录。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分开、单独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行为记录(前款允许其他组织投标时,非法人单位提供单位负责人的无行贿行为记录);
3.从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200万元以上)、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
4.类似案例要求:☑无/□有,年月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案例1例,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至少1份)复印件,并在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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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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