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气分离器底座隐患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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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液气分离器底座隐患治理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67.80万元(含税 税率13%);招标人为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油田工程服务分公司,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情况简介:
根据西南油工安〔2025〕25 号《关于下达 2025 年第一批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和安保基金项目及费用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2025年下达的第一批安全隐患治理项目中,“液气分离器底座隐患治理”项目西南井控中心为主体单位,该项目主要实施方式是对原设备进行钢结构改造、加工,以提高设备本质安全性。 由于西南井控中心无相应的设计、加工、改造及机加工等能力,且该项目完成时间要求较紧急,为切实保证项目安全、高效完成,需申请将该项目外包。为坚持节约运费、效益工期为先、质量性价比最优为原则,拟对上请示针对“液气分离器底座隐患治理项目”采取公开招标。 根据选商管理办法,选取1家中标单位承揽该项目,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2.2 标的物:液气分离器底座隐患治理。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
2.4 服务地点:乙方厂内或甲方指定地点。
三、资格要求
液气分离器底座隐患治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提供复印件证明。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当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未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3.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以上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况,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一来的财务内部报表)完整版。
6.投标人具有招标之日前1年内(以发票日期为准)撬装制造或维修业绩,需提供1个业绩的合同和相应发票,及过程质量控制资料(不限于检测报告、试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
7.响应技术标准、实质性要求和要求星号★项。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09月12日 18:00:00至2025年09月18日 18:00: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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