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规模: 搬迁改造维修原人民医院4259.75m’,主要涉及地面墙面维修改造工程、强弱电改造工程、给排水改造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防水工程、消防工程、室外附属工程;采购 CT 机、电动手术台、彩色超声仪器、无创呼吸机、高频移动式射线 DR等医疗设备。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都市江达县藏医院搬迁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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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都市江达县藏医院搬迁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①施工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在自治区登记备案的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在自治区登记备案的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拟派工程总承包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及以上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派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工程总承包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1.3提供(2022-2024)年度的由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 时间提供相应的年度报表,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1.4投标单位须注册。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在自治区登记备案的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其他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并满足上述第3.1.1-3.1.5条的要求。
3.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本标段 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昌都市江达县藏医院搬迁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
获取时间: 2025-09-12 18:00 -- 2025-09-18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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