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今世缘南厂区酿酒中心扩建项目已由淮安涟水县发展改革委以涟水发改备【2023】19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厂区智能化酿酒陈贮中心-24万吨陶坛酒库(9#-14#、17#-22#)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请登录)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是建设南厂区智能化酿酒陈贮中心-24万吨陶坛酒库(9#-14#、17#-22#)工程。建筑层数:地上五层,建筑高度约:21.095米,总占地面积约475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21419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90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4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0日,竣工日期:2027年2月1日;
2.1.5 其他: 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南厂区智能化酿酒陈贮中心-24万吨陶坛酒库(9#-14#、17#-22#)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担任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
d、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其他资格要求
3.8.1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4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其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
3.8.2 企业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4月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其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
3.8.3自2023年9月12日以来,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8.4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5 提供失信行为“双公示”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
3.8.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8.7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3.8.7.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9月1日(含)以来承建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混凝土框架结构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面积或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载明的面积或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未载明的,以合同上载明的面积或金额为准。④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不能证明是混凝土框架结构的,可以提供竣工图纸等类似证明材料。
注:1、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的单位名称不是投标人的,不予认可;
2、上述材料所示项目负责人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此业绩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自行负责。
说明: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 3.6、3.7 、3.8.3、3.8.4项,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或签电子章均予以认可)。
2、养老保险证明需加盖养老保险等相关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章;
3、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3.8.4项,投标人必须如实提供承诺书;在评标过程中,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惩戒有关规定按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开始;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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