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需求,中电建武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水泥稳定碎石、石屑。本次采购共划分3个包件,包件1为水泥稳定碎石,包件2为水泥稳定碎石,包件3为石屑,材料的使用人是中电建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曾都区槐东至石桥一级公路建设工程一标段(EPC)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使用人”)。采购完成后,中标人分别与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计划使用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起于G240曾都区万店镇槐东村附近,顺接既有240国道,于万店镇西侧绕镇而过,经槐河村、油锅岭村、塔湾村东,跨漂水河,止于曾都区万店镇石桥村附近,对接在建240国道随州市石桥至钟氏祠段改建工程,路线全长12.533k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双向四车道,中桥84.06m/3座,涵洞48道,分离式立体交叉1处,平面交叉9处,配套建设绿化、给排水等附属工程。项目总挖方67.32万立方米,总填方48.83 万立方米;路基排水及防护工程(圬工量)5.02 万立方米(含弃土场)。本次采购材料用于曾都区槐东至石桥一级公路建设工程一标段(EPC)项目。
2、采购范围:曾都区槐东至石桥一级公路建设工程一标段(EPC)项目所需水泥稳定碎石、石屑。共划分3个包件,包件1水泥稳定碎石104880m³,包件2水泥稳定碎石69920m³,包件3石屑350000m³。
3、采购数量:
包件1:水泥稳定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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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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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泥稳定碎石 |
4.5%水泥 |
m³ |
35940 |
底基层 |
|
2 |
水泥稳定碎石 |
5%水泥 |
m³ |
68940 |
基层 |
包件2:水泥稳定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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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泥稳定碎石 |
4.5%水泥 |
m³ |
23960 |
底基层 |
|
2 |
水泥稳定碎石 |
5%水泥 |
m³ |
45960 |
基层 |
包件3:石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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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屑 |
m³ |
350000 |
4、交货时间:2025年10月至本工程结束,根据施工进度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随州市曾都区槐东至石桥一级公路建设工程一标段(EPC)项目沿线工地或其他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见技术要求标准。
7、其他:以上采购清单数量依据现有的工程技术资料估算,最终结算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规格或数量与采购清单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涵盖采购范围的内容。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或与生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协议扫措件。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注明工程类别),在近3年内(2022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代理商提供自身或代理生产厂家的业绩均被认可。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其它要求:
(1)投标人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有一定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提供近3年(2022年至今)财务报表。
(2)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8、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5年9月17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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