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衡水航空飞行综合训练基地项目 已由 衡水市桃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衡水市桃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衡水航空飞行综合训练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衡桃数政投资审字[2025]6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剩余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建设单位为 衡水市桃城区中湖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衡水市桃城区中湖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按照《衡水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招标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衡数政规〔2025)2号)规定进行预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 衡水航空飞行综合训练基地项目一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一期总投资 9225.0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7880.93 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分为两期建设,本次招标建设一期工程。一期为地块一,用地面积为52514.56㎡(折合78.77亩),总建筑面积为22587.08㎡,新建4座机库,1栋综合服务中心,1座厕所;新建机场训练跑道22500平方米,机动车总车位66个及非机动车总车位450个;建设室外给排水、电力、通讯、消防、照明等公用配套设施。项目中厕所采用框架结构,其他建筑采用钢结构,全部建筑采用独立基础,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
建设地点: 衡水市桃城区郑家河沿镇中湖大道以西,种高村以东,南李村以北,魏西路以南 。
2.2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一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96.52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4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4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5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6自 年 月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监理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7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7.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
3.8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0 本次投标人监理人员情况按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文件规定执行;投标人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网上查询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5 年 09 月 12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10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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