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条件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岳阳县鹿角港区投资发展及环境提质建设项目已由业主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岳阳县鹿角区域发展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措 ;出资比例为 100%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岳阳县鹿角港区投资发展及环境提质建设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中粗砂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岳阳县鹿角港区投资发展及环境提质建设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包含砂石运输特许经营权项目和环境提质建设 EPC 项目,是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依托。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由 A 、 B 两个项目包共 9 个项目组成。包含:砂石运输特许经营权及其价值实现必须实施的皮带机廊道建设及特许经营项目、国储能源码头改建运营项目、汗水坡砂石集散中心项目和基础设施及环境提质的六个子项目。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 6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中粗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供货经验的供应商。
(2)供应能力要求:具有招标物资供货经验的供应商。
(3)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100 万元,投标人须提供 2023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年供货量不低于 5万吨 。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谈判、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 招标 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谈判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 投标 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
( 7) 其他要求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结算 、 付款 及验收
结算: 约定以 材料进场后月 16日至次月15日内 为一个供应结算期,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后,卖方按买方确认收到的合格物资数量、品种、规格型号、单价申请结算。
付款: 结算完成后,卖方开具合格增值税发票 , 结算 三个 月 内 ,支付本期结算额的 65 %;待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一年 内支付 至 95% ,剩余 5%结算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 两 年内无息支付,但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验收: 每次送货采用单车过磅形式,最终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 .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 2025 年 9月12日15 时 00 分 至 9月17日15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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