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电建十一局工程有限公司(M43-04-01地块)开发建设住宅项目(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公开询比采购方式采购一批预制叠合板及墙板用于项目施工,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询比范围
1、工程内容及规模:中电建十一局工程有限公司(M43-04-01地块)开发建设住宅项目,项目承担一期及三期共5楼栋(18#-22#楼)施工。包括住宅楼、配套商业及1层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7.3万m2,18#-21#楼为地下1层地上26层,22#楼为地下1层,地上17层,计划日期518个日历天。
2、询比范围:中电建十一局工程有限公司(M43-04-01地块)开发建设住宅项目EPC工程项目预制叠合板及墙板采购项目。
3、采购数量2300立方。详见下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计数量 |
备注 |
|
1 |
预制叠合板 |
详见图纸 |
m³ |
900 |
|
|
2 |
预制墙板 |
详见图纸 |
m³ |
1400 |
|
|
合计 |
m³ |
2300 |
说明:该数量为预估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2025年10月至本工程供货结束,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交货。
5、交货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厂街北、雪松路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持有本次标的物生产、销售的营业范围,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有效期内的质量、安全、环境三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证照。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商品混凝土的供货业绩,在2022年1月1日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22年-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5、其投标产品必须具有由政府主管部门资质认定许可的第三方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在询比阶段,若投标单位与水电十一局及下属单位存在恶意诉讼或投诉事件,对采购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采购单位有权驳回投标单位的报名申请。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20日18时00分前(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