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预算金额: 642291.68元
4.最高限价:574380.76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 天长市石梁镇惠民老年食堂改造装修工程位于天长市石梁镇原十八集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主要内容为:总建设面积约230平方米,包含175平方米室内区域与55平方米室外区域。依托原有地上二层建筑结构,本次改造聚焦一层室内装饰装修及建筑外立面更新,旨在打造一处功能复合的综合性老年服务中心。中心内规划有文化活动室、疗养室、娱乐室、餐厅等多样化空间,设施配置完善,可全面满足老年人在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及社交互动等方面的需求,为区域内老年群体提供便捷、舒适的服务场所。
6.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 4 条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 4、5 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 年 9 月 12 日至 2025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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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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