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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都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日期:2025-09-12 收藏项目
一、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殷都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遴选项目 ********项目编号:ZZMC-2025-149 ********项目内容:殷都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遴选项目,详见遴选文件; ********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科技类;二标段:文化艺术类;三标段:体育类 ********遴选入围数量:各标段均不超过5家; ********服务期: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学年; ********资金来源:所需资金由接受课后服务学生监护人承担。 注:每生每课时不得高于40元。 二、参选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 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采购单位或者采购**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拆封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 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依法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审核同意书或已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2)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加盖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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