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扬州化工园区2025年度结算审核项目(第二批次)(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扬州化工园区2025年度结算审核项目(第二批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扬州化工园区
2.2 工程规模:①新投集团2025年度零星工程(房建工程类)(合同价246.2255万元)、②新投集团2025年度零星工程(公路工程类)(合同价306.04万元)、③空调维保及设备更换项目(合同价6.55万元)、④化工园区区域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合同价75.8578万元)、⑤扬州化工园区安全技能实训基地项目(合同价235.6248万元)。
2.3 招标范围:扬州化工园区2025年度结算审核项目(第二批次)5个工程结算审核及后续服务等。
2.4 服务期:15日历天。
2.5 合同估算价: /
2.6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对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200万元及以上房建工程结算审核项目(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合同;②结算审核服务费发票(部分金额即可);③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咨询单位盖章确认的《工程结算审定单》。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项目人员要求:
3.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3.7.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交通运输工程专业)。
3.8 其它要求:
3.8.1投标人近3个月(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中任意一个月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8.2①新投集团2025年度零星工程(公路工程类)、②新投集团2025年度零星工程(房建工程类)、③空调维保及设备更换项目、④化工园区区域环境整治工程项目、⑤扬州化工园区安全技能实训基地项目,以上5个工程的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详见《扬州化工园区2025年度结算审核项目(第二批次)清单》),均不参与本项目的评审环节。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 09月12日至2025年 09月18日。
5.2投标工具使用等相关费用15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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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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