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询比采购方式为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淮水北调1标项目(以下简称“使用项目”)采购水泥稳定碎石,采购水泥稳定碎石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询比范围
1、项目概况:
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淮水北调线1标位于宿州市、蚌埠市、淮北市境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濠城站闸、沱河集站、青龙站、王桥站、宿东站、扩建四铺站、新开沱河闸鱼道、濠城闸下河道疏浚等所有土建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其他建筑工程、施工临时工程、10kv供电设施、机电和金属结构安装工程、部分机电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部分金属结构采购和安装工程、环境保护永久及临时措施、临时用地范围内的水土保持措施、临时用地申请、报批至复垦、验收、移交等,水文站建设,并协
助法人单位开展的各项验收、工程交付等。
2、询比范围:本工程水泥稳定碎石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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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站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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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泥稳定碎石 |
5%水泥含量 |
吨 |
5700 |
濠城站 |
包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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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泥稳定碎石 |
5%水泥含量 |
吨 |
2000 |
青龙站 |
包件一 |
|
3 |
水泥稳定碎石 |
5%水泥含量 |
吨 |
1800 |
沱河集站 |
包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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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泥稳定碎石 |
5%水泥含量 |
吨 |
2600 |
宿东站 |
包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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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水泥稳定碎石 |
5%水泥含量 |
吨 |
1800 |
王桥站 |
包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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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泥稳定碎石 |
5%水泥含量 |
吨 |
3600 |
四铺站 |
包件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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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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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次询比采购数量仅为估算数量,以实际工程量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采购人不对响应人进行任何补偿。
4、交货时间:以使用项目实际订单为准。
5、交货周期:实际到货时间以采购人下达的供货计划为准,分批交货。
6、交货地点:濠城站: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濠城镇小程庄,包件一
青龙站: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仲兴镇何圩村,包件一
沱河集站: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仲兴镇大刘家,包件一
宿东站: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沱河路(永通电缆),包件二
王桥站: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芦岭镇小窦家,包件二
四铺站: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古饶镇X009(东刘),包件三
或项目部指定其他地点(工程范围内)。
7、质量要求:
水泥含量5%,满足《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
备注:本次采购的材料需满足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产品、保证所有原材均为全新的材料(不含再生料)。供应商应根据以上技术质量要求供货,如出现供货质量问题,将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8、其他:本次采购数量为暂估量,仅供报价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不可抗力、设计变更、施工计划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致使某种材料取消或材料实际供货与采购规格、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9、响应担保:响应保证金形式
(1)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整(大写:伍仟元整)。
(2)采用保函形式的,在缴纳方式一栏选好缴纳方式为“保函”、保函形式为“线下保函”、上传线下保函缴纳的文件后点击下方【提交】按钮完成线下保函方式缴纳。响应人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密封送达(可邮寄)至指定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金江二路809号,联系人:刘帅帅,电话:1825683931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送达原件的,采购人不予接受。
(3)采用响应保证金形式的,在响应人报名成功后,平台将为响应人随机分配一个银行账户,响应人通过对公账户向该账户缴纳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必须在询比截止时间前缴纳完成。响应保证金退还时,直接退还至响应人的打款账户。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价文件;
②报价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10、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供应商以现金转账形式在采购合同签订前 5 日内向买方指定账户缴纳1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过程中因供应商原因导致买方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及时将被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足。
(2)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供应商完成所承担全部工作内容并获得买方认可,扣除因履约问题发生的扣款后30个日历天内,买方将剩余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相关资质的《营业执照》。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响应人或生产厂家应具有水泥稳定碎石的供货业绩,提供自2022年至今新签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的水泥稳定碎石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提供清晰完整的供货合同扫描件)。
4、供应商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与;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生产厂家及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与。
四、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9月12日17:00至2025年9月19日1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询比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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