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遵义分公司市中营业部贵安高速公路建筑工程险防灾防损物资采购项目(二次)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以下简称“人保财险遵义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遵义分公司市中营业部贵安高速公路建筑工程险防灾防损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一批防灾防损物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概况:我司承保的《贵州贵安高速公路K34+380、LK0+160、RK0+718.62~K66+386 段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项目》,此项目属共保业务,由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大地财险及人寿财险4家公司共同承保。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510514.00元,现根据项目公司所提需求,需为其提供防灾防损物资,采购结束物资购买完毕后由各共保体按份额结算相关费用。
2.4项目性质:货物。
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6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7交货期限: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2025年2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如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税收的,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无需缴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8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3.6 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固定格式,加盖投标人公章)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9 其它资格要求:无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3日至2025年09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5.2 招标文件售价:4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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