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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浦口长江江豚保护区(高旺河)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西江中心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施工采购公告
日期:2025-09-1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JSJR-C2025-0007 项目名称:南京浦口长江江豚保护区(高旺河)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西江中心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4.********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当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对西江中心河分两段实施河底清淤疏浚及岸坡生态修复,全长约********千米,清淤量约2845立方米,生态修复约4700平方米,拆除现状无人使用桥梁1座,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且具备投标单位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备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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