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9-17 14:10:00
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
数字化营销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智慧运营事业部数字化营销服务招标,本次技术服务采购活动由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牵头实施。
本次招标,旨在符合资质及技术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选择最符合本公司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本次招标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程序的设定、评标评委人员的选定、招标需求和评标标准的确定等,均由公司本次招标评标小组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需要确定并负责解释。投标方提供之标书必须符合招标要求,如有不符事项必须注明。
2.公司概况
中国公路车辆有限公司成立于1986年1月,原为交通部直属一级企业,现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是中国公路学会客车分会理事长单位、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单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客车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主营业务包括新能源商用车设计制造、商用车零部件设计制造、智能工程装备设计制造、机电交安产品设计制造、国内外贸易、车辆运营、技术咨询等。
2023年公司积极布局,成立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智慧运营事业部,迈出了企业改革道路上迈出的关键一步,致力于打造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的一流车辆机械制造企业。
3.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数字化营销服务招标。
3.2招标编号:FWFA00000058752
3.3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产品为数字化营销服务,具体需求说明和技术指标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本次数字化营销服务招标的入围范围为: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且有服务能力的营销服务商。通过资质能力、合作意愿、服务水平等要素维度,经参选评审最终确定中标单位,中标后与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协议。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基本条件
4.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软件开发服务商;
4.1.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1.3具有履行技术服务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2 具体条件
4.2.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数字营销技术交付能力的服务商;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般纳税人资格。
4.2.2 交付能力要求:具有数字营销,尤其是汽车行业数字营销的交付能力,有成熟的交付团队和销售线索管理系统,并有成功案例支持。
4.2.3 供货业绩要求:近两年内至少参与过类似系统或平台的合作,具备三个以上车企直接签约项目,完整的脱敏合同扫描件。。
4.2.4 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内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中交集团企业黑名单;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等异常状态;在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无不良行为记录。
4.2.5 供应商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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