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G3612平顶山至宜昌高速公路襄阳段新能源商用车辆维修服务合作经营采购项目
1.2交货地点:供应商到指定地点提供新能源车辆维修服务(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1.3采购内容及范围:湖北捷龙交通运业有限公司负责的 G3612 平顶山至宜昌高速公路襄阳段新能源商用车辆维修服务,服务对象为本次项目所管理的全部车辆。
1.4采购预算:70000.00元
1.5交货期、服务期:计划合同签订后1周内进场(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本次服务期暂定为12个月(具体开始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6服务要求: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专业维修服务,确保安全管控。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的复印件;
2.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近1年(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能为负。(投标人应附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3信誉最低要求
2.3.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 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无需提供网页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
2.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5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6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单位(除非报价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于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6日23时59分止……领取
4、采购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8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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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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