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条件
永丰直江清水环通工程处理站及道路硬化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余姚市凤山街道永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包人为余姚市凤山街道永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内容为拆除人行道及路面,混凝土路面浇筑约1300m2等工程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余姚市凤山街道。
2.2发包范围:主要内容为拆除人行道及路面,混凝土路面浇筑约1300m2等工程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发包建安工程造价:277736元。
2.3施工总工期:3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安全要求:合同工期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人员伤亡。
3.竞包人资格要求
(一)竞包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预选凤山街道2024年9月至2026年8月小额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商名录);
3.2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竞包人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至竞包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投标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发包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包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9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发包文件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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