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数量:1套
1.5 交货期:到货验收:合同签订后3个月;最终验收:合同签订后12个月。
1.6 交货地点:用户现场
1.7 控制价:240万元,超过此控制价的报价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条件, 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 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产品非投标人制造的,应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
③投标人提供产品须通过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检测,提供《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④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总体集成或系统集成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财务要求:无要求。
(3) 投标人业绩:提供2022年1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类似信息安全建设项目业绩1项,合同应体现物资标的、甲乙双方盖章及签署时间,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设备业绩:无要求。
(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以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以开标当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5)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违规供方名录的“限制使用”或“撤销资格”类供方;
②投标人所投货物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需提供原产地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③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④依法纳税记录: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不需要纳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投标人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军队单位、非营利性事业单位,例如高校等单位,可以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 年9月13日至2025 年9月19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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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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