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金昌市长春路以东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2、实施地点:金昌市;
3、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服务要求;
4、项目控制价:12万元;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包号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包。
四、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招标。
五、供应商必须具备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质证明文件: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须有本人的身份证 (正、反面)复印件装入磋商响应文件中并加盖公章;若由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正、反面)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装入磋商响应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两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须由第三方出具)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2024年6月至今社保管理部门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投标近3年内(2022年1月至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在网页上的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8、特定资格:供应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如证书超出有效期,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延期说明)。
★注:①上述时间节点中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以成立之日的时间算起;②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相关证件、证明资料均为清晰的原件扫描件。
五、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9月13日至2025年9月1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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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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