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沭阳县李恒镇烈士陵园南北路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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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李恒镇烈士陵园南北路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5-09-1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沭阳县李恒镇烈士陵园南北路改造工程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404353元(含税),高于此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四)采购需求:沭阳县李恒镇烈士陵园南北路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六)付款方式:

1、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完成工程量的80%,付至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5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80%;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结束付至工程项目审定价款总额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2、中标方每次申领工程款时,须提供合法有效发票(税金由中标人承担);

3、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待工程完工,经公示7个工作日结束无任何问题后一次性退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资格,且本人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允许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实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说明:

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谈判小组无法判别的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将对投标单位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单位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三、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办法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截止时间:2025年9月18日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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