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当前主要以开采105#矿体为主,主要开采区域位于井下-200m水平以下。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岩层温度随深部以1.7℃/100米~3.0℃/100米的梯度增加。目前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250m水平部分掘进巷道工作面温度高于35℃,湿球温度高于27℃,高温环境条件严重影响井下作业人员的劳动生产效率,同时也会对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人员连续作业场所的湿球温度不高于27℃,通风降温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制冷降温或其他防护措施;湿球温度超过30℃时,应停止作业。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拟委托第三方单位为井下局部工作面制冷技术试验研究提供技术服务及成套降温系统。
2.2 项目名称: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局部工作面制冷技术试验研究项目
2.3研究内容
(1)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局部工作面冷负荷评估;
(2)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局部工作面制冷降温系统工艺研究;
(3)制冷装置选型和降温系统设计;
(4)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局部工作面降温机组工业性试验
2.4项目地点:广西河池市
2.5项目控制价:97.43万元(含税)。
2.6考核指标
(1)研究的降温系统,冷风输送距离不大于100m时,使井下工作面迎头10m作业区域湿球温度降温到27℃以下,相对湿度降到85%以下,有效缓解井下工作面的热害程度,从而改善井下作业环境;
(2)制冷装置运行能耗不大于70kW,冷却水用量不大于40m³/h。
(3)申请发明专利1件。
2.7 交货地点:制冷装置移交至广西河池市南丹县大厂镇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文件也可通过钉钉或者邮箱递交。
2.8 交货工期:合同期内,根据采购方实际要求规定时间内研发并安装完成。
3. 报价人资质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含有制冷、空调设备制造等内容,并在人员、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能力,营业执照(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各类企业资质证照齐全,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报价人或报价人项目组成员应拥有矿井高温治理经验,至少提供两件项目组成员署名的矿井降温相关的专利或者论著。
3.3 报价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平台(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无行政处罚信息(指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行政处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以及不得被列入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审慎交易名单。
3.4技术要求:1、研究的降温系统,冷风输送距离不大于100m时,使井下工作面迎头10m作业区域湿球温度降温到27℃以下,相对湿度降到85%以下,有效缓解井下工作面的热害程度,从而改善井下作业环境;
2、制冷装置运行能耗不大于70kW,冷却水用量不大于40m³/h。3、由于运输限制,设备整体尺寸不超过L2600*W1500*p200;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报价人报名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 09 月 12 日至2025年 09 月 18 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报名。2025年 09 月 18 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