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津销售公司津福、凯旋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 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中国石油天津销售公司津福(第二批投资计划)、凯旋(第三批投资计划)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整套设备包含:在线监测控制台、气体流量传感器、油罐压力传感器、气液比数据采集控制器及相关配件等(包括设备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等)。2.2项目范围:中国石油天津销售公司津福、凯旋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整套设备包含:在线监测控制台、气体流量传感器、油罐压力传感器、气液比数据采集控制器及相关配件等(包括设备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等)。2.3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10日 内。2.4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第五章。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6最高限价:30.366万元(含税),其中津福站16.24万元(含税),凯旋站14.126万元(含税)。(详见《津福、凯旋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估算表》)2.7本项目划分1标段,选取1家供应商。
项目单位: 天津销售分公司
项目类别: 物资类
项目分类: 三类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联合体参加谈判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营业执照:响应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响应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3.3资质要求:响应人须提供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装置(包含气体流量传感器、在线监测控制台)具备有效期内的《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防爆等级不低于Ex d IIA T3;气体流量传感器具备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具备有效期内《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防爆等级不低于Ex d IIA T4。3.4财务要求:响应人应提供近2年(2023、2024)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及附表,以证明其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业绩要求:响应人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一项标的物同类业绩(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供货及安装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对应金额的全额结算发票,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有中标通知书,另需提供,不作强制要求)。3.6信誉要求:3.6.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3.6.2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3.6.3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书)。3.6.4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提供承诺书)。3.6.5 响应人未处于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天津销售分公司冻结交易期间,未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天津销售分公司纳入交易黑名单(提供承诺书)。上述内容以谈判小组评审时查询结果为准。3.7其他要求:3.7.1响应人应提供符合采购方绿色采购要求相关的声明和承诺,格式自拟(出具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3.7.2供应商需说明是否为能源一号网库内供应商,如是请提供供应商编码,如不是需要承诺如被选中为此次物资供应商后7日内办理入库(书面承诺,格式自拟)。3.7.3响应人承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备件供应:响应人承诺保证不少于2个加油站的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装置备货及工具;响应人承诺供货时应提供一定量的常用备品备件给买方;响应人承诺确保有足够的原厂备件、附件和易损件满足正常使用需要。(均需要书面承诺,格式自拟)3.7.4响应人应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证。(提供证明文件)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谈判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9月12日-2025年9月16日4.2 谈判文件售价为每个标段200元人民币(本项目共1个标段),请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响应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 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中国石油天津销售公司津福(第二批投资计划)、凯旋(第三批投资计划)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整套设备包含:在线监测控制台、气体流量传感器、油罐压力传感器、气液比数据采集控制器及相关配件等(包括设备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等)。2.2项目范围:中国石油天津销售公司津福、凯旋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整套设备包含:在线监测控制台、气体流量传感器、油罐压力传感器、气液比数据采集控制器及相关配件等(包括设备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等)。2.3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10日 内。2.4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第五章。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6最高限价:30.366万元(含税),其中津福站16.24万元(含税),凯旋站14.126万元(含税)。(详见《津福、凯旋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估算表》)2.7本项目划分1标段,选取1家供应商。
项目单位: 天津销售分公司
项目类别: 物资类
项目分类: 三类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联合体参加谈判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营业执照:响应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响应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3.3资质要求:响应人须提供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装置(包含气体流量传感器、在线监测控制台)具备有效期内的《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防爆等级不低于Ex d IIA T3;气体流量传感器具备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具备有效期内《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防爆等级不低于Ex d IIA T4。3.4财务要求:响应人应提供近2年(2023、2024)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及附表,以证明其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业绩要求:响应人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一项标的物同类业绩(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供货及安装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对应金额的全额结算发票,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有中标通知书,另需提供,不作强制要求)。3.6信誉要求:3.6.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3.6.2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3.6.3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书)。3.6.4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提供承诺书)。3.6.5 响应人未处于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天津销售分公司冻结交易期间,未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天津销售分公司纳入交易黑名单(提供承诺书)。上述内容以谈判小组评审时查询结果为准。3.7其他要求:3.7.1响应人应提供符合采购方绿色采购要求相关的声明和承诺,格式自拟(出具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3.7.2供应商需说明是否为能源一号网库内供应商,如是请提供供应商编码,如不是需要承诺如被选中为此次物资供应商后7日内办理入库(书面承诺,格式自拟)。3.7.3响应人承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备件供应:响应人承诺保证不少于2个加油站的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装置备货及工具;响应人承诺供货时应提供一定量的常用备品备件给买方;响应人承诺确保有足够的原厂备件、附件和易损件满足正常使用需要。(均需要书面承诺,格式自拟)3.7.4响应人应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证。(提供证明文件)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谈判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9月12日-2025年9月16日4.2 谈判文件售价为每个标段200元人民币(本项目共1个标段),请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响应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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