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甘肃金泰化工有限公司化工核素分离树脂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YW
3、项目内容:
核素吸附分离用树脂采购,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 甲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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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项名称 |
型号规格 |
计量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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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核素吸附分离用树脂 |
不透明白色球状颗粒:圆球率≥90%; 粒径:0.4-0.7mm;粒度≥95%;干树脂交换容量>8.5mmolg;树脂静态表观吸附容量≥0.2mmolg(目标核素);树脂骨架:以苯乙烯、二乙烯苯、丙烯酸等为主要成分芝取剂类型:磷酰胺类;萃取剂含量:≥40%; |
千克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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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树脂晒分筛网 |
316L不锈钢,直径 300mm,40目,含盖。 |
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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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树脂晒分筛网 |
316L不锈钢,直径 300mm,50目,含盖。 |
个 |
1 |
4、交货地点:甘肃矿区、甲方指定地点;
5、供货期限:
供货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核素吸附分离用树脂的合成工作,产品满足技术指标要求,并具备验收条件;
合同签订后35天内,配合甲方完成核素吸附分离用树脂的验收工作,并按照甲方要求将核素吸附分离用树脂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2)满足交货期要求。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按照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提供产品的实验报告。
2、信誉要求:
(1)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并盖章。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并盖章。
(3)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并盖章。
(4)已经列入甘肃中核弘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黑名单的,该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
注:在评标过程中,如评标专家对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评标专家在现场可进一步查询和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说明。
3、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响应人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响应人自己承担。
四、保密
参与竞争性谈判谈判活动的供方应对竞争性谈判谈判文件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五、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谈判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六、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七、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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