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9-17 10:00:00
中交河海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省大同市御河下游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施工一标
路面水泥稳定碎石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河海工程有限公司山西省大同市御河下游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施工一标招标人为中交河海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拨付工程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路面水泥稳定碎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山西省大同市
建设规模:治理范围为桩号K0+000.00~K4+000.00(河道中心线桩号),治理长度4.0km左右,治理内容为堤防工程、巡河道路工程、中隔堤工程、排水涵管工程、滩槽整治工程、现状鱼塘道路工程、漫水路工程、管理房工程(机电及信息化除外)、1#滩地绿化工程、2#滩地绿化工程、临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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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需求计划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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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泥稳定碎石 |
m³ |
25000.00 |
山西省大同市御河下游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施工一标 |
2025年12月前供应完成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并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
3.1.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优先选取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不作强制要求,仅作为评分依据)。
3.1.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类似投标物资设备2022-2024年的销售业绩。
3.1.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至2024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交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1.7其他要求: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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