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风电、光电、储能等微电网对矿井安全装备应急供电的研究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划分:1个标段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服务期限:10个月。
6、项目实施地点:(请登录)
7、最高投标限价:98.6万元。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开展风电、光电、储能等微电网对矿井安全装备应急供电的研究,不仅能对煤矿安全提供可靠性保障,在矿井电源失电情况下,向副井提升机、主通风机、主排水泵等重要一类负荷提供电源,保障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还能通过储能系统调节功率峰谷、改善电能质量、消纳矿区新能源等作用,实现了对电能的有效调节;后期可以以点带面,在皖北煤电等煤炭企业进行示范应用和技术推广,推动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在煤炭行业高质量、规模化发展,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三、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或CMA(中国检测机构和实验室强制认证),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包含半导体变流器或开关或电能质量或直流电抗器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副研究员、副教授、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职称证明材料和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4.业绩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或参与过至少1项应急供电、储能、电源等研究或设计项目业绩(须提供清晰可见的业绩合同和结题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或通过验收证明材料中至少有一个能体现项目主要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关键评审因素,如不能体现,需出具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上述信誉结果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已被列入失信投标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自2025年9月11日起至2025年9月18日23:59止……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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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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