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浙江分公司;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收货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义乌至温州段温州南动车运用所工程及浙南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中心盖板工程一期WZDCSTJ-2标项目,货款由项目部支付。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竞谈采购条 件,现进行公开竞谈。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项目: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义乌至温州段温州南动车运用所工程及浙南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中心盖板工程一期 W ZDCSTJ-2标项目
2.2 供应范围: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义乌至温州段温州南动车运用所工程及浙南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中心盖板工程一期 W ZDCSTJ-2标
2.2 采购内容:三类地材
2.3 本次采购有效期:120天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3.1.2 供应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3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3.1.3 供货能力:报价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1.4 报价人业绩:投标人需出具近3年招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参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5.4条)。
3.1.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框架协议采购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1.6 信誉要求: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第四建设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3.1.7 报价人税务要求: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开具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9 日 8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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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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