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次 招标项目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 18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 SG18-2标段 项目经理部 已由 国家发改委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杭州市地铁 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已落实 ,使用单位为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 18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 SG18-2标段 项目经理部 。 本 项目 克泥效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 18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18-2标段:民丰站(不含)~时代大道站(含)~闻堰站(不含)一站二区间,包含桥梁拆复建、管线迁改、交通导改等施工内容。主要内容为:(1)时代大道站为地下二层双柱三跨箱型框架结构,车站共设3个出入口,2个紧急疏散口,3组风亭。(2)民丰站~时代大道站区间隧道为盾构法施工,盾构区间共设置4个联络通道;时代大道站~闻堰站区间隧道为盾构法施工,盾构区间共设置3个联络通道。
2.2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3.1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仅适用铁路项目) ;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 2.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较强的资金保障能力。
4.2.2投标的物资必须是专业厂家生产,其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4.2.3投标人近 四 年有 3个及以上国家或市政重点工程 或杭州市地铁 供货业绩。
4.2.4投标人应具备合同履行能力和良好的合同履行记录,近三年无关于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
4.2.5 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 生产经营单位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投标人需提供 202 1 -至今 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4.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近 3 年不得存在对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 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分)公司及所属项目进行诉讼的情况 ,或被列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 集团有限公司 黑名单内的供应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 2025-09-17 0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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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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