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职工培训基地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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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职工培训基地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5-09-11 收藏项目
现就 智慧校园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必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单位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近3年有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

4、投标单位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6、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7、投标人需提供智慧校园项目教学管理系统设备、网络系统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 3 年原厂设备保修服务。

8、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

9、提供“信用中国--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需加盖公章。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12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09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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