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行李地面派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HBB-E******** (三)资金来源: (四)项目地点:湖北省###市 (五)项目需求: 功能目标:将不正常行李快速完整的交付旅客,并保护旅客隐私,行李派送服务工作符合****公司规章制度。需执行的标准规范:《不正常行李处置操作规范》、《进港不正常行李服务操作规范》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乙方应按甲方及旅客要求,及时、完好地将行李送交旅客,并对行李派送的全过程负责。交付或实施时间: ********交付或实施地点: 武汉天河国际机场T3航站楼技术需求/服务标准:1.取件要求:甲方(国航)通知乙方(供应商)收运行李,乙方收到甲方的信息通知后,回复甲方的派送要求,做好派送准备,并在60分钟内提取行李。2.收运行李要求:乙方自甲方指定地点提取行李,乙方收运甲方交付的行李时,双方当面对行李外观污损、各配件完好等行李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在行李派送单上标记检查情况,并签字。3.交付时间要求: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派送时间将行李交付旅客。4.乙方将行李送达指定目的地时,应查验旅客的相关证件,并回甲方给旅客的开具相关凭证。如果旅客遗失该凭证,派送人员需核实旅客身份,并要求旅客写一份收条,注明行李已收到,且留下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如旅客在接收行李时有疑议,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做好旅客的解释工作。5.乙方必须让旅客当面签收,将行李交付情况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签收单,有快递单的填快递单,没有的填国航提供的行李派送单旅客联。验收标准: 符合《不正常行李处置操作规范》、《进港不正常行李服务操作规范》文件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网http://********/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八)供应商具备行业必备的其他资质。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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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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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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