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新疆中泰金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热电装置#2机组分部试运及整套调试技术服务,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中泰金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疆中泰金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热电装置位于新疆拜城县境内,建设规模为2×350MW,#2机组采用国产超临界供热空冷汽轮发电机组。三大主机均为哈尔滨电气集团生产,控制系统采用杭州和利时DCS产品,项目由西北电力设计院设计,河南第一火电建设公司建设,西北电力建设监理公司监理。
2.2招标范围:调试范围及工作内容按《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和《火力发电建设工程机组调试技术规范》中调试单位所承担的项目对新疆中泰金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热电装置#2机组系统及附属系统的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含主机RB试验) 、组织通过168小时试运行,编制调试方案及措施,并配合相关的涉网试验和机组性能试验以及试生产中需调试完善的工作等。
2.3计划服务期限:2025年9月25日—2025年12月25日(服务期限90天,起始日期以甲方通知入厂时间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技术服务的能力。 具有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资格等级电源工程类二级及以上资质。
3.2企业业绩要求:具有近 3 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 350MW以上机组调试业绩1项及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合同工期、建设规模、签署页等显示合同主要信息的关键页)复印件。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调试经验,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职称证书以及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说明(格式自拟)、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依据职称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为准。
3.4 财务要求: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信誉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1)未在“信用中国”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
(2)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未列入“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 (http://scm.zthx.com/)”供应商失信处置企业名单(黑名单或暂停权限交易商且尚在处罚期内的)信息的;
(4)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6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9月12日10时00分到2025年9月18日1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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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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