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包件1- 聊城新奥燃气公司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穿越京九、邯济铁路增设防护设施工程沉降监测技术服务。
3.2采购内容:聊城新奥燃气公司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穿越京九、邯济铁路增设防护设施工程沉降监测技术服务。
3.3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施工完毕后一个月。
3.4服务地点:按照合同约定。
注: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件投标,所投包件内明细不得遗漏或更改,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资金来源:涉铁项目:由聊城新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4.采购依据:综合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2025年9月8日指挥长办公会、聊城新奥燃气公司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穿越京九、邯济铁路增设防护设施工程委托代建合同。
5.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项目编号:JTZB2025FW-304
8.供应商资格要求:
8.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8.2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8.3资质要求:竞标人须具备甲级测绘(工程测量)资质。
8.4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高级工程师并具备注册测绘师。
8.5业绩要求:竞标人须具备提供近五年(2020.9-2025.9)相关铁路项目业绩或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原件备查)。
8.6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8.7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8.8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8.9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8.10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提供承诺书)。
8.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中投标。
8.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采购文件的获取
9.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11日16时30分至2025年9月16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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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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