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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铁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部分高空作业、辅助作业等工作业务外包(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11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铁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部分高空作业、辅助作业等工作业务外包(框架协议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铁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无 2.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维保条款:中标人提供7×24小时的服务响应,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作业需求后,及时派人到达现场。 4.售后服务及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5.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附件1

技术规格书

一、总体要求

1、 中标方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需执行国铁集团、沈阳局集团公司、各主管业务部门、招标方下发和提供的各种文件、通知、会议纪要、图纸、工艺标准等相关要求。

2、 中标方需根据具体工作内容安排具有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法律法规要求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作业人员开展相关工作。中标方与本单位或其长期及临时聘用的职工的纠纷不能影响招标方的工作。中标方须在投标文件承诺的沈阳局管内城市设置项目部,在中标之日起30日内完成项目部的部署,并通过招标方的审核。

3、中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制定符合国铁集团、沈阳局集团公司、各主管业务部门、招标方相关规定的,与作业范围设备设施技术要求相匹配的设备维修、安装、调试、搬运、保养、隐患排查等作业实施方案,报招标方审批。如未按方案实施,应承担因未发现和未及时处理重大隐患引发的责任。

4、在重要时点(春检、秋检、春运、暑运、冬运、五一、十一、春节等法定节日;重要会议、重点运输、国内外重大活动)等运输关键时期前,中标方必须按照招标方要求完成相关作业,不能及时完成相关作业的,视情况对中标方进行处罚。

5、 招标方不提供给中标方任何开展工作需要的工具、设备、辅材等。中标方单位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配备相关工器具,投入招标方项目的自有生产车辆不得少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车辆数量,如因中标方使用招标方的工器具产生的任何后果,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6、中标方在工作期间需遵守国家现行标准、集团公司及现场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对现场人员做好全面安全防护工作,配备相应安全防护装备、工具等,严禁违章作业。如果出现违章作业以及由违章操作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与招标方无关。如果因为其他设施质量原因,造成其人员及他人(含招标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与招标方无关,同时招标方视情况对中标方进行处罚。

7、作业时限,设备修复时限应满足国铁集团、沈阳局集团公司、各主管业务部门、招标方相关规定,因中标方原因造成的修复时间超过规定引发的相关处罚、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同时招标方视情况对中标方进行处罚。中标方不得恶意利用制度要求招标方提供配件等手段推脱修复时限不能满足要求的责任,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8、中标方现场作业人员包括(管理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作业人),总数不得少于90人。应为中标方的在职员工,并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人身意外险(高处作业人员应依法缴纳100万以上人身意外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并取得了国家规定的与其承担相关工作的各种资质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在进场前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实施高空作业的项目部3名常驻专业技术人员,20名同时具备高处作业证和低压电工证人员,持有高处作业、低压电工、专业技术资格三证人员,要求按投标文件承诺配备,因违规出现的问题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招标方视情况对中标方进行处罚。

9、现场作业涉及到的铁路专业性协调配合工作由中标方负责。

10、中标方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遵守各项具体要求的书面承诺书。

11、招标方如发现中标方不能满足总体要求的内容,有权解除合同,中标方赔偿招标方相关损失。

12、中标方提供7×24小时的服务响应,应按照招标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在接到招标方通知的作业需求后,及时派人到达现场。

13、设备维修类作业,修复时间原则不得超过24小时。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修复,需向招标方提出处理方案,确定预计修复时限,按照处理方案修复故障。如无原因延时修复或其他维修问题造成影响,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全部处罚,与招标方无关,同时招标方视情况对中标方进行处罚。

14、中标方在整个作业期间需遵守国家现行标准、集团公司及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对现场人员做好全面安全防护工作,配备相应安全防护人员、装备、工具等,严禁违章作业。如果出现违章作业以及由违章操作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与招标方无关,同时招标方视情况对中标方进行处罚。

15、在整个作业期间涉及的设备设施安装调试、故障修复的时间主要为夜间、天窗或相关单位允许的其它时间。

16、中标方为项目安全责任人,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及此事故所造成的各方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中标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造成其人员及他人(含招标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全部由中标方承担责任。

17、中标方在作业期间,单次总金额500元及500元以下配件或辅材经招标方同意后由中标方采购,费用由中标方先期垫付,和工单一并结算。单价超过500元以上配件,必须经技术手段判断准确无误后告知招标方准确品牌规格型号,现场情况说明(含照片、视频等)由招标方负责提供。

18、设备维保类作业,中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形成真实的维保范围的设备台账,台账内容应反应出设备的技术状态,包括但不局限于名称、品牌、型号、原值、使用年限、现实状态等,对于系统类的设备应形成原理图、线路走向图、设备位置图等。招标方协助提供基础性资料作为参考。

19、在整个作业服务期间,中标方修复后的设备设施能正常工作,不能影响其他系统、设备以及使用方正常工作。设备维修及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因为中标方的原因导致使用方不能正常工作,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承担全部处罚。故障处理完成后,30日内再次出现同样故障,形成单点故障循环维修的情形,招标方将视情况对中标方进行处罚。中标方承诺对修复后的设备提供质保,维修内容质保期原则上至少6个月。在高处维修作业中,中标方负责修复后的设备在质保期内正常运行,负责组织配备好应急处理人员和工具材料,保证24小时随时应急配备;故障处理完成后,7日内再次出现同样故障,形成单点故障循环维修的情形,招标方将视情况对中标方进行处罚。

20、因中标方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设备故障或造成事故的,中标方应当及时无偿返修,同时,对维修或更换的配件,从返修竣工后招标方验收确认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设备同一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中标方应当免费维修至完全修复,同时承担造成的损失。

二、工作地点

沈阳局集团公司管内各站、各货运视频监控相关站段管内(157处)及行车公寓34处。中标方听从招标方的指挥动态调整工作开展的地点规划,对于集团公司根据管内各站社会经济形式的变化情况决定开展或停止办理客运业务的命令要积极主动配合相关工作。

三、高处作业内容

高处作业内容:跌落面在2米及以上的设备设施维修、安装、调试、移设、检测、保养、除尘等作业,及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管线敷设、桥架拆装、装修装饰、开孔封堵、护栏维修等工作。

四、辅助作业内容

辅助作业指高处作业范围以外的机电类、电气类、通信网络类、给排水类等维修(含安装调试等)作业。

“辅助作业1”:1.设备搬运、安装;2.设备移设及过程中地面拆除恢复等局部土建、水暖电缆改路、网线电话线迁改、隔断护栏拆装等作业(包工包料)。

“辅助作业2”:光缆通信维修。通信维修专业人员,携带OTDR、熔纤机、寻线仪等专业工具,排查光缆故障问题,对光缆通信进行修复(寻找光缆通信故障原因,配合挖沟人员排查断点,恢复过程中的熔纤、更换光端盒、更换光纤模块、更换200米以内12芯室外铠装光缆等),修复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都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接到招标方故障通知后,应在3小时内响应,一般的光缆故障在3日内完成维修。

五、技术要求及考核标准

1.高处作业高度定义

维修人员所在作业面(指维修人员借助梯子、脚手架、曲臂车等登高机具到达可处理待修设备设施故障位置时,维修人员在登高机具的安全落脚区域所处的平面)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作业面坠落范围参考半径:

高空作业高度2m-5m(含5m)时,半径:3m;

高空作业高度5m以上至15m(含15m)时,半径:4m;

高空作业高度15m以上时,半径:5m。

2.高处作业机具要求

中标方根据具体的高处作业高度情况,提供自备高处作业机具,包括但不限于梯子、脚手架、升降机、曲臂车等。高处作业机具搭设必须安全可靠,中标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方和站段的相关要求。

3.高处作业和辅助作业验工依据

中标方在验工时需提供以下信息及资料:

(1)文字信息:作业地点、作业人员姓名/数量/资质、报修故障、实际故障原因、携带的工装工具、维修更换的设备名称及数量、作业实际高度、作业时间范围、工单编号、其他事项

(2)照片信息:作业照片均需带有水印和经纬度,包括:到达作业地点全体维修人员合影、中标方自备的机具照片、现场故障照片、现场作业照片、故障修复效果照片、撤离作业地点全体维修人员合影。(以实际协商为主)

(3)水印信息:作业人员出发地照片水印信息必须包括:日期、时间、定位位置;到达/撤离作业地点全体维修人员合影照片水印信息必须包括:日期、时间、定位位置;中标方自备的机具照片水印信息必须包括:日期、时间、定位位置;作业现场照片水印信息必须包括:日期、时间、天气、温度、位置。(以实际协商为主)

4.考核标准

招标方对中标方实施考核的基本原则:招标方受到上级部门或站段考核时,招标方根据相关考核依据对中标方实施等值考核。相同考核项点不重复计算,不同考核项点实行累计,非中标方责任不纳入考核。招标方对中标方独立实施考核。

招标方对中标方独立考核与招标方依据上级部门、站段处罚对中标方实施考核同步实施,叠加计算。

发生铁路安全责任事故的,中标方承担相应的行政、刑事及民事责任。

中标方责任造成人身安全事故、行车安全事故、设备设施损坏的,由中标方负责全额赔付,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标方作业人员作业中出现违法行为,由中标方承担全部管理责任,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标方作业人员作业中未遵守国家现行标准、集团公司及站段的安全管理规定,未造成后果的,招标方视情节每次按300~500元考核。

中标方在整个作业期间内的作业,影响了铁路相关单位正常运行,招标方每次按照扣除合同总额的10%进行考核。

中标方作业人员未按招标方要求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招标方视情节每次按300~500元考核。中标方作业人员到达现场后,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完成作业,24小时内需向招标方指出原因,提出解决方案,确定完成时限,按照解决方案完成作业,无原因未按24小时时限完成作业,招标方视情节每次按300~500元考核。

高处作业维修设备故障处理完成后,7日内再次出现相同故障的;中标方负责免费维修。如中标方存在故意形成单点故障,招标方每次均按合同总额的0.5%予以考核。

中标方在高处作业期间未按合同约定的标准配备相应数量作业人员的或维修人员数量不能支撑故障维修的,招标方一经发现,按此次作业费用进行考核处罚,同时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要求中标方承担违约责任。

中标方在光缆维修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3日内完成作业,24小时内需向招标方指出原因,提出解决方案,确定完成时限,按照解决方案完成作业,无原因未按3日时限完成作业,招标方视情节每次按300~500元考核。

光缆故障维修作业完成后,7日内再次出现相同故障的;中标方负责免费维修。如中标方存在故意形成单点故障,招标方每次均按合同总额的0.5%予以考核。

中标方在光缆故障维修期间未按合同约定的标准配备专业光缆维修人员或不带专业维修设备,招标方一经发现,按此次作业费用进行考核处罚,同时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要求中标方承担违约责任。

上述考核费用招标方有权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考核费用时由中标方负责及时补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 2.行政许可及认证: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质量保证能力:无 4.业绩要求:无要求。 5.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

5.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8:00时起至2025年9月17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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