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Z
项目名称: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遵义市播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车辆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8000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采购车辆12辆【其中:SUV插电式混合动力(新能源)车辆8辆,SUV纯电车辆2辆,轿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新能源)车辆2辆】
最高限价(元):1280000元(包含安装费、运输费、税务等一切费用)
保证金金额(元):0.00元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
付款方式:供货完成2025年12月31日以前支付(具体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规范标准及相关验收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保证金相关信息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4日 13时30分
三、公告发布媒体
(请登录)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财务状况报告一般指财务报告),没有财务状况报告材料或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出具财务状况报告的供应商,提供最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3年内(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 号通知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购买磋商文件之日至磋商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在执行期的承诺函,并附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4S资质的经销商或4S店授权的企业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2日09时00分至 2025年09月19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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