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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9-11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奎屯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422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奎屯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2200

单位:元

简要规格描述:承接机构为奎屯市60岁以上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26人,农村低保2人、分散特困7人,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将轻度失能及以上符合提升行动项目要求的老年人确定为服务对象。制定方案,入户采集服务对象需求,对其家庭环境评估,评估标准按《新疆伊犁州家庭养老床位基本项目参考清单》。建设床位,根据《新疆伊犁州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需求评估表》,与老年人签订《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实施协议》。人员培训,承接机构对服务对象及照护人员进行适老化、智能化设备使用培训。不少于29户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按照“一人一案”原则,制定个性化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方案,实施适老化、智能化改造,配备必要的老年用品,根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实际产生金额,给予每人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其中适老化改造不超过3000元,智能化改造不超过2000元;为奎屯市辖区不少于54户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按照“一人一案”原则,制定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计划,项目周期内,为每位服务对象累计提供不少于36次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每次服务时长不少于1小时,每小时不超过50元,每位老人补贴不超过1800元。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甲方要求的所有内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民办非和社会组织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该项目相关的服务能力;(3)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投标单位需具备5名及以上老年人能力评估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2日至2025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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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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