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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十四五”昆明市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交通污染专项监测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11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十四五”昆明市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交通污染专项监测站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197

最高限价(万元):1197

采购需求:1标段,标段名称:建设1座铁路货场交通污染监测站,项目履行期限:1.交货及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初验,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内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站点的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并在试运行结束后进行终验,一次性验收合格。2.售后质保服务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3年的售后质保服务。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指定地点。;2标段,建设1座机场交通污染监测站,项目履行期限:1.交货及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初验,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内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站点的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并在试运行结束后进行终验,一次性验收合格。2.售后质保服务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3年的售后质保服务。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指定地点。;3标段,建设4座公路交通污染监测站,项目履行期限:1.交货及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初验,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内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站点的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并在试运行结束后进行终验,一次性验收合格。2.售后质保服务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3年的售后质保服务。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有权利义务履行完毕结束 标段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有权利义务履行完毕结束 标段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有权利义务履行完毕结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2、3:无
(1)建设1座铁路货场交通污染监测站: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建设1座机场交通污染监测站: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建设4座公路交通污染监测站: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9-12 06:00至2025-09-19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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