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河套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示范区——展示体验空间场景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比价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9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TZX2
2、项目名称:河套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示范区——展示体验空间场景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比价谈判
4、预算金额:930,126.84元
5、最高限价:930,126.84元
6、采购需求:详见比价谈判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比价谈判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6、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7、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8、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9、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监狱企业还须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声明函或不符合要求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12、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四、获取比价谈判文件
1、获取比价谈判文件时间: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6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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