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神定河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投资〔2025〕14号、十发改审批〔2025〕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十堰神定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污水厂设备更新改造规模18万m³/d,主要内容包括:现状一期A/0生物池设备更新改造、二期MBR膜池设备更新改造、二期生物池设备更新、现状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设备更新改造、现状泥系统设备更新改造、粗格栅设备更新改造、一期细格栅设备更新改造、现状沉砂池设备更新改造,现状二沉池设备更新改造等;(2)电气及仪表设备更新及安装工程等配套工程。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工程全过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交付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360日历天,其中/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14955.95 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近五年至少独立完成过1 项单项合同投资规模在10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请于2025年09月12日至2025年09月16日24:00时止……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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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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