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煅烧焦检修灯具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社会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种类及规模:采购灯具等,具体见《附件3.采购明细》。
2.2技术性能指标:满足《附件2.技术规格书》。
2.3招标范围:采购灯具等,具体见《附件3.采购明细》。
2.4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2.5交货地点: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指定交货地点。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供货。
2.7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满12个月(一整年)。
2.8最高投标限价(含增值税、含运费、装卸费等):总价不得超过352400.00元,单项限价见《附件3.采购明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有效存续、无经营异常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生产厂房证明材料及生产设备清单,并提供投标人为本次招标物资制造商的承诺,招标人保留现场考察权利)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
3.3业绩要求: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本招标项目相类似的销售业绩至少2份(提供合同扫描件及相对应的发票原件扫描件)。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开标当日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9月11日17时至2025年9月16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