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衡水市区胡堂排干暗涵海绵绿地改造项目)已由(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衡水市区胡堂排干暗涵海绵绿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衡数政投资管理〔2025〕1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海绵示范城市中央补助资金),国有资金占比100%,财政资金占比/。
项目建设单位为衡水市排水管理中心,招标人为衡水市排水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衡水市区胡堂排干暗涵海绵绿地改造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17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161.3839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衡水市区胡堂排干暗涵海绵绿地改造项目,结合海绵城市理念,对暗渠施工破坏的路侧绿带(人民西路南侧、胜利西路北侧)进行恢复,包括路侧绿带、人行道、商业门前铺装、构筑小品设计等。建设地点:衡水市中心城区胡堂排干暗涵顶部区域。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161.3839万元。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9(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12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0日09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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